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淮市监潘罚催〔2024〕103号-4188云顶集团
发布日期:2024-07-26 15:26
来源:潘集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潘集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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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淮市监潘罚催〔2024〕103号
陈亚(340406********2830):
本局于2024年2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潘处罚〔2024〕3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100000.00元(壹拾万圆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悦悦、刘俊杰 联系电话:0554-4977793
联系地址:潘集区黄山路33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