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三)-4188云顶集团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巩固提升行动“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务,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危害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引、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淮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某化妆品集合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一、案情概述
2023年9月1日,淮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田家庵区某化妆品集合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4种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共32件。经查,当事人多次从名称为“北野”的供货商处购买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6992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关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32件并处罚没款20371元的行政处罚。
二、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容美发店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一、案情概述
2023年10月10日,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对田家庵区某美容美发店进行日常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五贝子精华黑发霜、护理染发霜速染霜和雪源秀玫瑰净白精华液三种特殊化妆品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且无法提供购进、销货凭证及账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二条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关规定,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特殊化妆品174盒并处罚没款7001.6元的行政处罚。
三、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查处某中医诊所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一、案情概述
2023年9月20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某中医诊所开展日常药品安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检查中药材供货商信息。经查,当事人在从事医疗服务经营期间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亳州某企业购进并库存19种货值金额共6779元的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相关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19种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淮南市凤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一、案情概述
2024年01月05日,淮南市凤台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混放有30盒药品,截止检查时均已超过有效期,最长过期时间已超过一年,货值共223元。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行政自由裁量有关规定,淮南市凤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的30盒药品、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未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一、案情概述
2024年3月29日,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交函,对位于淮南市潘集区的淘宝商家张某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网络销售的医用湿性敷料和皮肤修复液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但当事人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行政自由裁量有关规定,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化妆品店经营过期化妆品案
一、案情概述
2024年4月23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在店内货柜上发现有面膜1盒,限用日期2023年10月21日,精华液1盒,限用日期2024年4月20日,芦荟胶1瓶,限用日期2023年12月8日,护手霜4瓶,限用日期2023年3月1日,上述化妆品截止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行政自由裁量有关规定,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所有过期化妆品、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