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7.22)-4188云顶集团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235、236、237、238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市监处罚〔2024〕 235号 |
淮南阳光医院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
淮南阳光医院 |
52340403766861779f |
郭※光 |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
处罚款510.69元。
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
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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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市监处罚〔2024〕 238号 |
淮南舜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淮南舜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340403ma2wth6e7a |
孙※波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1、警告;2、处罚款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
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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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市监处罚〔2024〕 236号 |
安徽省冉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尿素溶液案 |
安徽省冉钶贸易有限公司 |
91340403ma2w7ba957 |
李※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尿素溶液 |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处罚款1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
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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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市监处罚〔2024〕 237号 |
淮南市新都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案 |
淮南市新都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13404005592241012 |
杨※海 |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通报批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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